哈薩克法院裁定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訴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一案勝訴
哈薩克一家法院已允許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Naftogaz)執行其針對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Gazprom)獲得的14億美元仲裁裁決。該公司週三發表聲明稱。 阿斯塔納國際金融中心法院承認了該仲裁裁決,並允許其在哈薩克境內執行,支持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聲明並未說明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如何在哈薩克境內追討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的資產。 儘管如此,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表示,這是外國法院首次承認並允許執行仲裁裁決。 該公司在哈薩克的利益由ADL Disputes和Wikborg Rein兩家律師事務所代理。該公司表示,這是其從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追回資金的另一個具體步驟。 根據2019年俄烏天然氣過境協議,烏克蘭石油天然氣集團(Naftogaz Group)有義務為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Gazprom)組織天然氣經烏克蘭過境運輸,直至該協議於2025年1月1日到期。 爭議的焦點在於,烏克蘭石油天然氣集團稱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未能全額支付其經烏克蘭過境運輸俄羅斯天然氣的費用。 該公司表示:“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拒絕全額支付天然氣運輸組織服務費用,從而違反了其合約義務。”已聯繫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尋求評論。 根據雙方協議的條款,烏克蘭石油天然氣集團於2022年9月在瑞士啟動了仲裁程序,適用國際商會仲裁規則。 最終,仲裁庭裁定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未能履行其義務,並認定其拒付沒有任何正當理由,因此應承擔全部責任。該裁決命令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Gazprom)向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Naftogaz)支付所欠款項,包括利息和仲裁費用。 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提起上訴,但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於1月駁回了上訴。 由於俄羅斯天然氣工業股份公司繼續無視該裁決,烏克蘭石油天然氣公司表示,將在多地進行國際資產追回行動,以期最終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