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協鑫系統整合有限公司(GCL SI)週一發布聲明稱,該公司已與泰國Getz Energy(Global Power Synergy旗下子公司)簽署諒解備忘錄,將在泰國安裝高達1吉瓦的太陽能光電模組。 GCL SI將提供光伏組件和電池儲能係統,並根據施工和併網進度分階段交付。 聲明指出,該協議有助於GPSC和Getz在泰國國內再生能源業務的成長,而公用事業規模的太陽能發電是該集團長期脫碳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 GCL SI表示,隨著電力需求的成長和脫碳目標的推進,東南亞地區公用事業規模再生能源的發展正在加速,這推動了清潔技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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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海事組織擴大了氫氣和氨燃料使用的安全規則
國際海事組織海事安全委員會(MSC)於週五批准了一系列新的臨時培訓和安全指南,涵蓋氨、甲醇、氫氣和液氫,DNV表示。 IMO海事安全委員會於5月13日至22日舉行了第111屆會議。 DNV表示,MSC批准了“使用甲醇/乙醇作為燃料的船舶海員培訓臨時指南”,以及針對使用氨燃料船舶的單獨指南。 MSC 111會議批准了一項工作計劃,旨在進一步製定使用低碳和零碳燃料以及新興推進技術的船舶海員的培訓要求,這反映了航運業向替代能源系統轉型的趨勢。 除培訓標準外,該委員會還批准了使用氫氣作為燃料的船舶的安全指南,這標誌著航運業最受關注的未來能源選擇之一的監管框架又向前邁進了一步。 關於氨,MSC 111批准了在氣體運輸船上使用氨貨物作為燃料的臨時指南。該指南著重於安全操作規範,尤其是在貨物區以外的區域,重點在於保護船員和船舶安全。 委員會也通過了現有散裝液氫運輸建議的修訂,更新了MSC.565號決議。修訂內容新增了關於膜式儲槽貨物圍護系統的章節,其中包括維持真空密封隔熱空間的規定。 此外,MSC 111批准了《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第二章第一節的修正案草案,明確規定《使用氣體或其他低閃點燃料船舶安全國際規則》(IGF規則)適用於使用氣體燃料的船舶,無論其閃點特性如何。 這些修正案引入了「氣體燃料」的正式定義,並更新了關於「低閃點燃料」的相關規定。 雙方也就《國際海上避險規則》(IGF規則)的相應修訂達成一致,統一了整個監管框架的技術定義和適用範圍。 DNV表示,SOLAS公約和IGF規則的修訂草案預計將於2028年7月1日生效,但須經2026年12月舉行的第112屆海事理事會(MSC 112)正式通過。
印度放寬液化石油氣連接規則,方便消費者轉用管道天然氣網絡
印度週一發布了液化石油氣供應規則的修正案,允許已接入管道天然氣的用戶根據新的、更靈活的條款終止或恢復液化石油氣(LPG)的使用。 根據政府聲明,石油和天然氣部發布了《2026年液化石油氣供應和分配監管修正令》。 該部表示,修訂後的規則旨在為後來接入管道天然氣並尋求更大燃料使用彈性的家用液化石油氣用戶提供協助。 根據修正案,用戶可在接入管道天然氣後30天內申請終止液化石油氣連接。 用戶還可以申請轉移憑證,以便在日後搬遷到沒有管道天然氣基礎設施的地區時恢復液化石油氣連接。 該修正案為搬遷到管道天然氣網路尚未覆蓋地區的家庭提供了更多便利。 該部表示,預計調動員工、外籍勞工、租戶、學生以及搬遷到非管道天然氣覆蓋地區的家庭都將受益於修訂後的條款。
歐盟官員在哥本哈根基礎設施論壇上強調能源安全風險
歐盟政策制定者和產業領袖在哥本哈根能源基礎設施論壇上表示,地緣政治緊張局勢加劇了對更強大能源網路的需求。 歐盟能源與住房專員丹·約根森和丹麥常務副秘書克里斯蒂安·斯滕貝格於5月21日在哥本哈根為為期兩天的論壇揭幕。 與會者表示,烏克蘭和中東的衝突暴露了能源依賴帶來的風險,同時也增加了歐洲加強能源安全的壓力。 發言者指出,隨著全球競爭對手不斷推動清潔能源技術,歐洲現在將能源轉型視為經濟和環境的雙重優先事項。 關於電力基礎設施的討論重點在於擴展和現代化電網,同時透過數位化系統和電網增強技術提高現有網路的利用率。 與會者表示,更智慧的規劃和更先進的技術可以減少擁堵,降低擴建成本,並使網路為歐洲未來不斷增長的電力需求做好準備。 論壇強調了能源基礎設施項目面臨的融資挑戰,並呼籲在公共支持和必要的新融資工具之外,加大私人投資。 與會者也支持透過Capacitypedia和配電網路發展計畫平台等工具提高投資人透明度,提升電網容量的可見度。 與會者表示,隨著重點從政策規劃轉向實際基礎建設,歐盟各國必須加速氫能立法的實施。 論壇強調,歐盟氫能機制是強化氫能市場協調、降低輸電計畫投資風險的關鍵工具。 這場年度論壇由歐盟委員會和丹麥氣候、能源和公用事業部聯合舉辦,論壇最後呼籲加速合作和計畫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