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司法法院週四裁定,道達爾能源公司(TotalEnergies,簡稱TTE)必須在六個月內更新其氣候風險防範計劃,以應對法國企業盡職義務法規定的範圍3排放。 法院認定,與道達爾能源公司營運相關的氣候風險屬於2017年企業盡職義務法的管轄範圍。 法院表示,道達爾能源公司的氣候風險防範計畫不完整,因為它沒有涵蓋範圍3溫室氣體排放。 法官指出,範圍3排放是該集團根據該法律開展的活動的一部分。裁決指出,石油的開採、提煉和銷售不可避免地會導致燃燒和二氧化碳排放。 法院命令道達爾能源公司在六個月內修訂其風險評估圖,將範圍3排放及相關緩解措施納入其中。法院已將下次聽證會安排在2027年1月21日,以審查更新後的氣候風險防範計畫。 然而,法院並未強制規定具體的減排措施或設定具體的氣候目標。法院表示,法律允許法官審查監管措施是否合理有效,而非規定具體的企業行動。 此案源於2020年由Notre Affaire a Tous、Sherpa、ZEA、法國自然環境組織(France Nature Environnement)和巴黎市政府提起的一項訴訟。這些機構認為,道達爾能源公司(TotalEnergies)應識別氣候風險,並使其監管計畫與《巴黎協定》保持一致。 法院也推遲了對原告環境損害賠償請求的裁決,直至審查修訂後的監管計劃。法院表示,企業必須根據其對氣候相關風險的貢獻採取行動,儘管法律並未規定企業對氣候變遷本身負有責任。 法國2017年頒布的監管義務法要求大型企業制定、公佈並實施相關計劃,以識別和預防其營運、子公司、承包商和供應商中存在的嚴重人權、健康、安全和環境風險。 TotalEnergies尚未回覆的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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