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數第二段更新了Amarin公司對置評請求的回應。) 美國最高法院週四裁定,Amarin公司(AMRN)未能證明一家仿製藥生產商在獲得所謂「瘦身版」Vascepa藥物的批准後,積極誘使其他公司侵犯其兩項Vascepa專利。 最高法院指出,Vascepa於2012年獲得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批准,用於治療重度高三酸甘油酯血症。 2019年,FDA批准其用於第二個更常見的用途:降低服用他汀類藥物的高三酸甘油脂血症患者的心血管風險,即所謂的心血管適應症。 Vascepa為此獲得了兩項專利。 法院指出,Hikma Pharmaceuticals公司於2020年獲得FDA批准,其通用名二十碳五烯酸乙酯瘦型(icosapent ethyl skinny)的標籤被排除在Vascepa仍受專利保護的心血管適應症使用方法之外。 最高法院表示:“Amarin公司未能提出違反*271(b)條款的積極誘導訴訟,因此其訴訟請求無法經受Hikma公司駁回動議的考驗。” Amarin公司在一份聲明中告訴:「我們對最高法院今天的裁決深感失望,正在評估下一步行動。Amarin公司將繼續堅定不移地致力於其首要使命:確保VASCEPA/VAZKEPA這一突破性、創新且經濟有效的療法能夠惠及全球所有能夠從中受益的患者,從而改變他們的人生。」 Hikma公司尚未回覆的置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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