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WIRES · TerminalLIVE
FINWIRES

吉寶集團土地糾紛升級至印尼最高法院

作者

吉寶集團(SGX:BN4)在雅加達的土地糾紛案已升級至印尼最高法院。此前,原告特魯姆帕爾·胡塔巴拉特(Trumpal Hutabarat)向印尼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此前南雅加達地方法院裁定其針對雅加達國際金融中心二期大樓(IFC Jakarta Tower 2)地塊的訴訟不予受理。 原告依據一份1954年的「girik」文件提出的所有權主張,並未被印尼《土地法》認可為土地所有權證明。 原告最初索賠金額約為22.8億印尼盾。 吉寶集團的子公司PT Kepland Investama自2000年12月起持有該地塊的土地證,法院認為這是印尼《土地法》下最有力的所有權證明。 同時,根據吉寶集團週六向新加坡交易所提交的文件,該公司預計此上訴不會對其營運或財務表現產生影響。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