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彭博社周五援引哈萨克斯坦生态与自然资源部的消息报道,哈萨克斯坦一家法院维持了对运营卡沙甘油田的国际财团处以的51亿美元环境罚款。卡沙甘油田是该国第二大原油生产商。 4月8日,阿斯塔纳一家上诉法院作出裁决,这对北里海作业公司(NCOC)与哈萨克斯坦政府之间旷日持久的争端而言,无疑是一次重大挫败。 这笔总额为2.36万亿哈萨克斯坦坚戈(约合51亿美元)的罚款,最初是由于该公司在海上油田储存了过量的硫磺而被处以的。 NCOC表示不同意阿斯塔纳法院的裁决,并重申其硫磺管理操作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这家能源公司及其股东计划“采取一切可行的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此次硫磺罚款与哈萨克斯坦第二大油田卡沙甘油田的1660亿美元国际仲裁纠纷有关。 报告称,尽管法院判决已生效,但国家石油公司(NCOC)仍可选择提起上诉。 NCOC由哈萨克斯坦国家石油天然气公司(KazMunayGas)与埃尼集团(Eni)、壳牌(SHEL)、道达尔能源(TotalEnergies)、埃克森美孚(XOM)、国际石油开发株式会社(Inpex)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CNPP)共同拥有。 NCOC尚未回复的置评请求。 这些石油巨头也在通过其他渠道对罚款提出异议。这些公司于2月份提起国际仲裁。生态部表示,这些公司还分别向环境监管委员会就硫磺罚款提出上诉,但该委员会尚未作出裁决。 (市场动态新闻来源于与全球市场专业人士的对话。这些信息据信来自可靠来源,但可能包含传闻和推测。准确性无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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